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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公立醫院床位將(jiāng)動态調整
發(fā)布時(shí)間:2017-05-22  浏覽次數:616

近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的《江蘇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2017~2020年)》明确,該省將(jiāng)綜合考慮城鎮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環境和疾病譜等因素,合理布局公立醫院,規劃建設蘇南、蘇中、蘇北區域性醫療中心,并動态調整公立醫院床位規模。

《規劃》提出,江蘇將(jiāng)依據區域常住人口數,在省級區域劃分片區,每1000萬人口規劃設置1家~2家省辦綜合性醫院(含中醫、中西醫結合等中醫類醫院);在地市級區域,每100萬人口~200萬人口設置1家~2家市辦綜合性醫院(含中醫、中西醫結合等中醫類醫院),服務半徑一般為50公裡(lǐ)左右;在縣級區域,原則上設置1家縣辦綜合醫院和1家縣辦中醫類醫院。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dào)4張的,原則上不再擴大公立醫院規模。

《規劃》要求,動态調整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凡是醫院病床使用率低于95%,平均住院日高于同類醫院平均水平20%,疑難重症患者比例及手術難度低于平均水平,床護比、醫護比配置不達标的,均不允許增加床位。該省將(jiāng)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單體(單個執業點)床位規模的不合理增長(cháng),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縣辦綜合性醫院床位數一般以500張左右為宜,50萬人口以上的縣可适當增加,100萬人口以上的縣原則上不超過(guò)1000張;市辦綜合性醫院單體規模床位數一般以800張左右為宜,500萬人口以上的地市可适當增加,原則上不超過(guò)1200張;省辦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床位數一般原則上不超過(guò)1500張。

《規劃》還(hái)明确,對(duì)急需加強的薄弱領域公立專科醫院,如精神、兒童、婦産、傳染、康複機構,床位規模應納入各地規劃統一考慮,可以按照15%的公立醫院床位比例設置公立專科醫院。對(duì)需求量大的專科醫療服務,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立相應的專科醫院。各地根據實際需求,鼓勵社會(huì)資本參與舉辦各類專科醫院,如骨科、皮膚科、口腔科、心血管科、老年病科、眼科、燒傷整形科等專科醫院。到(dào)2020年,江蘇將(jiāng)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張床位為社會(huì)辦醫院預留規劃空間,同步預留診療科目設置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空間,鼓勵社會(huì)辦醫院發(fā)展專業性醫院管理集團。

(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