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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蜀黍說(shuō)法(4):《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發(fā)布時(shí)間:2017-07-25  浏覽次數:753

為增強全民飲用水衛生安全意識,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保障廣大人民群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原衛生部從2012年開(kāi)始,在每年5月份第三周集中開(kāi)展“飲用水衛生宣傳周活動”。今天,劉蜀黍給大家介紹《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是什麼(me)概念?

集中式供水是由水源集中取水,經(jīng)統一淨化處理和消毒後(hòu),由輸水管網送至用戶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單位自建設施供水。

二次供水是將(jiāng)來自集中式供水的管理水另行加壓、貯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戶的供水設施,包括客運船舶、火車客車等交通工具的供水(有獨自制水設施除外)。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誰來對(duì)飲用水衛生進(jìn)行監督和管理呢?

國(guó)務院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主管全國(guó)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内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國(guó)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主管全國(guó)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内城鎮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三條


國(guó)家以對(duì)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産品實行衛生許可制度。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


集中式供水單位供水前有什麼(me)要求?

集中式供水單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營業執照後(hòu),還(hái)應當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衛生許可證,方可供水。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


生産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産品有何規定?

生産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産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規定向(xiàng)政府衛生計生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産品衛生許可證批準文件,取得批準文件後(hòu),方可生産和銷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産、銷售、使用無批準文件的前款産品。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江蘇省衛生計生委政策法規處)